专业号

官号描述

<p align="justify"><strong>单位运行情况:</strong></p>  <p align="justify"><strong>一、职责运行情况。</strong>根据《红寺堡区机构改革方案》,将红寺堡区原国土局、林业局、规划分局、原农牧局草原管理、水务局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等管理职责进行整合,组建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,2019年1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(加挂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牌子)。组建后我局主要承担职责有:履行全民所有土地、矿产、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;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、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、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、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、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、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、自然资源领域监管执法及林业、草原和湿地生态建设等职能。为进一步理顺职责,杜绝出现“貌合实不和”“业务简单整合,干部简单搬家”“工作各谈各的调、各唱各的曲”等问题,确保各项职责有效履行,及时制定了《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班子成员及站室工作分工》,各安排1名班子成员分管国土、林草和规划工作,目前承担职责运行良好。</p>  <p><strong>二、部门人员划转情况。</strong>共划转人员2名,其中涉及水务部门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人员1名,原农牧局草原管方面人员1名。</p>  <p align="justify"><strong>三、内设站室及人员情况。</strong>为方便与上级主管部门更好的沟通对接工作,参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、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情况,结合我局人员实际,共设立综合办公室、党建办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室(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室)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室、耕地保护监督管理室、地质矿产管理室、林草湿地保护修复室、执法队、财务室、项目办等10个站室。设置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、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、北海林场下属事业机构3个。截至目前,现有干部职工103名,其中:行政编7名,事业及工勤编52名,聘用人员44名(公益性岗位31名、临时聘用人员9名、三支一扶2名、大学实习生2名),配备局长1名,副局长3名。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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